我国采用北京所在的东八时区的区时作为标准时间,称为北京时间。北京时间是东经120度经线的平太阳时,不是北京的当地平太阳时。北京的地理位置为东经116度21′,因而它的地方平太阳时比北京时间晚约14分半钟。北京时间比世界标准时间早8小时。
北京时间仍是东八时区的标准时,东七时区、东六时区采用的标准时,分别比“北京时间”晚1小时、晚2小时,时间名称可分别定为“重庆时间 ”、“新疆西藏时间”。或者东六时区、东七时区、东八时区的标准时名称分别定为“西部时间”、“中部时间”、“东部时间”。
根据我国的行政区划,适用“北京时间”的地方: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辽宁省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、内蒙古自治区的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以东(包括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)地区、山东省、山西省、河南省、江苏省、安徽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江西省、浙江省、上海市、福建省、台湾省、广东省、海南省、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。适用“重庆时间”的地方:重庆市、四川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云南省、贵州省、陕西省、青海省、甘肃省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内蒙古自治区的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以西的地区,适用“新疆西藏时间”的地方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西藏自治区